公 告
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和全国工商联有关管理要求,结合商会《章程》和《分支机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商会内设机构管理,防范运行风险,决定自即日起撤消“全联汽车经销商商会汽车商学院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
特此公告。
全联汽车经销商商会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