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关于商会
  • 商会动态
  • 商会会员
  • 分支机构
  • 人民调解
  • 党建专栏
  • 诚信建设
  • 证书查询
  • 人才培训
  • 数据中心

行业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商会动态>行业政策

政策资讯 |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关于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备案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1 14:11

各有关生产者和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的通知》(市监质〔2020〕123号),为进一步规范汽车OTA召回备案,强化安全技术评估,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生产者备案采用OTA方式的技术服务活动或召回时,需提交《汽车远程升级(OTA)安全技术评估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1),《信息表》填写要求参见《汽车远程升级(OTA)安全技术评估信息表填写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2)。 

  二、2020年1月1日至本通知发布前实施OTA的,生产者应在本通知发布后30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信息表》。本通知发布之后实施OTA的,生产者应在OTA发布前5个工作日内提交《信息表》和电子版升级包。 

  技术服务活动备案和召回备案通过国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提交。《信息表》(盖章版扫描件和电子版)通过邮箱(vrecall@dpac.org.cn)提交。电子版升级包以光盘形式邮寄至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联系人: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曲现国 

电  话:010-82262117

光盘邮寄联系人:

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董红磊 

电 话:010-82961377-237

光盘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安立花园B座10层(邮编100101) 


附件:
1. 汽车远程升级(OTA)安全技术评估信息表 

2. 汽车远程升级(OTA)安全技术评估信息表填写指南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2021年6月4日 

 



分享到:
上一篇:政策资讯 | 交通部公示第33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21款新能源客车入选
下一篇:政策资讯 | 工业和信息化部:小微企业发展总体呈恢复性增长
商会动态
  • 商会资讯
  • 要闻
  • 行业资讯
  • 行业政策
  • 信用资讯
  • 行业研究
  • 培训资讯
  • 会员资讯

推荐内容

  • 政策资讯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 商会通知 | 关于举办2023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大会暨行业系列百强发布会的预通知
  • 《2019年中国汽车后市场行业研究报告》发布
  •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 徐乐江到中华工商时报社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时强调 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更好履行新时代工商联宣传工作使命担当
  • 聚焦两会 | 新能源汽车如何驶向快车道:车险的短痛与机遇
  • 润华汽车组织开展2024年经营工作会议暨二手车负责人专题活动
  • 工商联讯 | 工商联围绕中心大局促进“两个健康”的基本遵循
  • 商会呼吁 | 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支持汽车经销商可持续发展、共渡难关的呼吁信
  • 车商周报 | 加强网约车和货运平台反垄断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 商会开展汽车经销服务行业社情民意信息征集
网站地图|网站声明|关于商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院47幢3层9号 电话:010-68780877; 秘书长:18518534808;加入商会:13810977017;合作咨询:13011296023;技能培训:13691382441
京ICP备14012925号  网站建设:一诺互联
  • 申请加入商会
  • 商会微信公众号
  • 中国车商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