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15日起,中国海关总署优化TIR公约的新政策正式落地!这意味着国际公路运输将迎来重大利好,跨境电商商品和保税货物的通关将更加便捷高效。
为进一步推动《国际公路运输公约》(TIR公约)项下国际公路运输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货物通关便利化水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同我国签有双边或多边汽车运输协定的国家,其承运人及车辆在符合协定规定的情形下,可以按照TIR公约规定从事TIR运输活动。
二、根据TIR公约及相关规定,除装载符合《一九七二年集装箱关务公约》的集装箱进行运输的牵引车头及半挂车、运输长大笨重货物的公路车辆外,从事TIR运输的车辆应当取得《海关加封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批准证明书》(以下简称《车辆批准证明书》)。
在《车辆批准证明书》有效期的最后一天或之前开始的运输,《车辆批准证明书》在整个运输过程中持续有效,直至运输结束。
三、TIR运输货物在进出境口岸办理报关手续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进口报关单整合申报”或“出口报关单整合申报”模块申报。
TIR运输货物在内陆目的地或启运地办理报关手续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进口TIR运输报关单整合申报”或“出口TIR运输报关单整合申报”模块申报。其中,“运输工具名称”栏目填写“TIR运输申请单号”,“航次号”栏目填写“TIR单证号”。TIR运输申请单号可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TIR运输申请单号查询”页面,通过TIR单证号查询。
四、TIR运输保税货物在目的地或启运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办理报关手续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在进境口岸或出境口岸申报备案清单时,应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进境备案清单整合申报”或“出境备案清单整合申报”模块申报。申报“一线一体化进出区”类型核放单时,应当在核放单备注栏中填写“TIR-TIR单证号”(如TIR-AX00000001)。
五、TIR运输跨境电商商品自内陆启运以清单方式办理出口手续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应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跨境电商出口”模块提交相关数据,在提运单“运输工具名称”栏目填写“TIR运输申请单号”,在提运单“备注”栏中填写“TIR内陆启运”;在口岸启运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应按照现行要求填报。
监管方式为“9710”“9810”以报关单方式办理跨境电商货物出口手续的,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进行填报。
六、TIR运输车辆到达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海关监管区后,TIR证持证人应当向海关交验TIR证及《车辆批准证明书》(符合第二条要求需要《车辆批准证明书》的)。
七、涉及TIR监管其他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0号、2019年第90号施行。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2号、2019年第4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1月5日
政策解读:
什么是TIR TIR(Transport International Router)是国际公路运输系统的“通关神器”, 悬挂TIR标识的运输车辆可以一证通关, 沿途国家原则上不再开箱检查。
01 拓展TIR新业态 通关效率再提升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号,此次优化主要聚焦三大方面:更新完善部分条款、拓展TIR运输适用范围、补充明确作业环节申报要素。其中,最受市场关注的是增加了“TIR+保税”“TIR+跨境电商”两种作业模式,并将跨境电商商品、保税货物正式纳入TIR运输适用范围。 新华社援引海关总署政策解读指出,新政策积极响应企业诉求,紧密结合海关现行管理要求,旨在拓展优化TIR运输适用范围及作业模式,进一步提高国际公路运输货物通关效率。 政策实施当日案例 1月15日,政策施行首日,全国首批“TIR+”业务在浙江落地。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一批保税货物和跨境电商货物经杭州海关监管后,分别搭乘TIR国际公路运输车辆从温州、杭州出发。这是海关总署将跨境电商商品及保税货物纳入TIR运输模式后,全国首批出口的此类货物,标志着“TIR+”两种新业务在浙江正式落地。 02 多地发运量创新高 物流成本显著降低 此次政策优化是在我国TIR运输业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推出的。经济日报客户端近日报道,2025年,上合示范区TIR发运量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全年发运435车次,同比增长53.7%;发送货物7657.7吨,同比增长76.3%。 央广网报道指出,TIR系统是建立在联合国公约基础上的全球性跨境货运通关系统。持有TIR证的车辆可在各缔约国之间便捷通关,全程“一次申报、一证到底、一车直达”。与传统公路运输相比,这一通关模式可降低综合物流成本约20%,运输成本约为空运的四分之一。 03 国际物流“高速通道” 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TIR运输网络也在不断加密。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1月9日,沈阳TIR跨境公路运输直达蒙古国乌兰巴托的首单业务从国际公路运输沈阳集结中心发车,实现了经二连浩特口岸至乌兰巴托的“一车直达”跨境物流突破,填补了区域物流网络空白。 权威媒体分析指出,TIR运输作为航运、铁路、航空之外的“第四物流通道”,正成为全球经济脉络中一条高效畅达的“高速通道”。随着我国外贸结构的优化升级以及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这种具有更高时效和灵活性的物流模式正在顺应市场需求快速崛起。 央视新闻报道称,随着新政策的实施,各地海关正积极与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共同发力,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支持政策,持续拓展TIR业务应用规模,吸引更多国际贸易与物流企业集聚,助力地方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